硕士研究生
通知公告
【论文答辩】2018年3月毕业硕士研究生查重、盲审及答辩安排
发布时间:2017-12-11

、答辩各准备事项的截止日期

事项

截止日期

说明

1、网上补开题申请

1120

同学们必须先完成开题申请,并且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已经提交纸质开题报告的同学同样要完成网上申请。不能申请开题的同学查看是否成绩原因。

2、网上提交论文评审申请并上传论文待查重

20171222

请同学们尽量提早完成这一步,一般上传后3个工作日出查重结果。查重达标的同学,导师同意抽盲审后,学院分配盲审号。

未能在此日期之前上传论文的同学,不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答辩及3月初的学位评审会。

3、抽盲审及送盲审

抽盲审20171222日,送盲审201814

1、  完成论文并得到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查重、抽盲。

2、  博转硕、延期答辩同学无论是否抽中都必须送盲审。

3、  学校送盲审截止日期为:201814日。(请严格注意时间节点,超出截止时间研究生院可能会接收论文但不保证派送,可能会影响答辩)

4、答辩

按各学科组计划

答辩日程安排见下

 

二、答辩日程安排(201712月—20181月底)

序号

事项

完成时间

备注

1

确定答辩名单

1113日—1130

大论文完成

2

完成论文并得到导师同意抽盲审签字后,

学生上传论文查重

1127日—1222

 

学生可待论文查重结果合格后,请自己导师推荐2位明审专家,请答辩秘书网上派送明审。

 

查重只有一次机会,请确保无误后上传查重。(查重的版本就是送盲审的版本的最终稿,一定要谨慎上传注意:1)要隐去论文作者及导师姓名、2)删除论文中的致谢页、3)发表文章以第几作者注明,不出现作者名。

3

分组确定答辩秘书

1)答辩秘书由学科决定,秘书联系方式会以邮件通知到大家(预计121日);(2)答辩秘书会联系同学,也请各位同学主动联系秘书。

4

答辩秘书网上或线下论文明审派送与意见回收

明审老师可直接在网上提交评审意见,学生本人打印纸质版,请评审老师手写签名。(如返回的是纸版明审意见,还需要网上录入。)

5

学生网上抽盲审

121日—1222

查重后从系统打印《通讯评议表》,导师签字+系主任签字,交至研教办A104。经审核没有问题后,系统才能分配盲审号,同学从系统抽盲审,打印送盲审的纸质版材料,线下送盲审。

博转硕、延期答辩同学无论是否抽中都必须送盲审。

但是系统中抽盲审这个动作是要执行的,否则系统走不通。无论是否抽中,都要送盲审

6

每位必盲审的同学线下送盲审

送盲审截止时间为201814

注意:盲审一定要在答辩前送。

送“盲审”时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如下材料:(1)学位论文1份(a须隐去论文作者及导师姓名; b删除论文中的致谢页; c发表文章以第几作者注明,不出现作者名)      
  (2)抽检结果网页打印件
  (3)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二张(按表上要求填妥,一张由本人、导师签名、院或系盖章,另一张内容填好,但不需要本人、导师及院系签字。)

7

学生网上提出答辩申请

答辩前3-5

前提:(1)查重合格,即去除自引后的重复率低于10%2)明审意见专家网上返回意见,并且同意答辩(3)抽过盲审(4)抽中者需送出盲审论文

8

答辩秘书网上录入答辩安排

确定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成员安排后尽快录入

学生如果未提出答辩申请将无法录入

9

答辩秘书、学生准备答辩材料(学位申请表、表决票、费用表、决议书等)

建议答辩前35天完成

答辩表决票请答辩小组统一准备好再到A104盖章

10

学科统一答辩(线下)

学科自定,建议安排在201815日—112

11

答辩秘书网上录入答辩结果

答辩日起至2018112

12

答辩秘书报前15%

与后15%人员名单

答辩日起至2018118

请打印答辩小组学生清单,标注前15%与后15%人员,答辩秘书及答辩主席签字,送学院研究生教务办

13

15%同学二次答辩

暂定2018226

14

上传归档论文

正常通过答辩同学119日之前上传;二次答辩通过同学228日之前上传;未通过答辩同学不上传

归档论文不可修改,请核实为终稿再上传提交

15

答辩秘书提交整理好的纸质答辩材料

18日—118日(正常通过答辩),228日之前(二次答辩)

16

答辩结果院系审核

110日—119日(正常通过答辩),228日之前(二次答辩)

由于春节假日期间不办公,请一定按照时间节点来操作。

17

学院评审会

暂定201832

说明:

1、表中序号1-7的事项是参加答辩的前提条件。

2、答辩安排时间建议安排在201814日以后,避免抽中盲审的同学来不及送盲审,无法参加答辩。

3、网上录入答辩结果请特别注意正确录入答辩时间,该时间将印制在学生的毕业证书上。

4、请正常答辩的同学务必在118日之前提交整理好的纸质答辩材料,二次答辩的同学228日之前提交,以免赶不上3月初召开的学院评审会。

5、请同学自留答辩决议书、授权书、版权声明扫描件,以备归档使用。

6、无法参加答辩的同学(大论文未完成、学绩点未达标、有不及格课程、欠费等未能通过研究生院审核)不在此次安排内,请在下个学期开学后的前两个星期内提交延期申请。

 

 

© 2017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学院研究生教学网 版权所有 您是本站第 001631132 位访客
分享到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上海交通大学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A楼102室
邮编:20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