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
规章制度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博士生博转硕管理实施细则(2023修订)
发布时间:2020-12-09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管理,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沪交研[2017]103号)、《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6月)》、《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博转硕、转专业后培养工作指南(2019年12月)》等管理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经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特就博士生博转硕各环节的具体实施落实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

1、对在资格考试、开题报告、年度考核中建议转为硕士生培养的学生,在结果公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院系提出转为硕士生培养的申请,经导师同意、院系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转为同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

2、因其他原因申请转为硕士生培养的学生,经导师同意、院系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转为同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原则上不受理直博生主动转硕申请。

3、研究生转为硕士生培养后,应于2年内完成硕士学业,但从博士入学算起,最长不超过5年。学生未及时提出申请,或学生提出申请后院系审核未通过,或研究生院审批未通过者,建议退学。

4、对于建议退学的学生,应于建议送达 5 个工作日内提出退学申请;年度考核中建议退学学生满足结业条件的,可申请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未及时提出退学申请的,按“应予退学”处理。

5、国际博士生的培养工作采用与国内生趋同的管理模式,转为硕士生培养的国际博士研究生应在转硕1.5年后、2年内完成硕士学业。

 

二、博转硕后培养细则

1、研究生应按照专业学位硕士项目的要求,缴纳研究生学费。

2、学院将学生培养方案调整为所转入硕士研究生项目对应其博士入学年级的培养方案。

3、研究生应与导师一起,按硕士培养方案制定新的个人培养计划;原博士培养计划中已修课程,符合硕士培养方案要求的,将用以满足新培养计划。

4、硕士培养计划中,尚未完成的课程,应该补充修读。

5、硕士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培养环节,如开题报告、中期检查、 专业实践等,须按院系安排进行;如博士开题已通过,转硕后研究课题无大的变化的,可基于博士开题报告来认定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研究生应按硕士项目学科要求,开展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并按硕士项目要求,完成论文评审与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

7、顺利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并已完成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可申请硕士毕业。

 

三、申请流程

学生提出申请,学院研教办初审、发放退博转硕相关申请材料,学生提交正式博转硕申请,经导师同意、院系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转为同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

本细则自2018级博士研究生起执行,2018级以前博士生可参照执行。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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