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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规定】关于新学期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各位研究生授课教师:

 

为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自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研究生院成立研究生教学督导小组,不定期安排督导巡课、听课与评估,检查课程教学运行情况,私自更换教师等现象一经查实则依照教学事故处理,列入负面清单并全校通报。


本学期研究生专业课程将于下周(9月16日)陆续开课,现特别提醒各位授课教师如下常见情况:

1、研究生系统课表上的教师必须与实际上课教师一致,不得擅自更换教师。

2、助教不允许授课。习题课、实验课环节,助教可辅助任课教师,同时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得缺席。

3、课程时间一经排定,原则上不能更改,并严格执行,不能擅自停课或调课。

4、对于特殊情况需进行教学安排调整的,原则上至少提前一周向学院及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得到批复同意后方可调整(每学期调课不得多于2次)。未提前一周申请的课程调整,原则上学院及研究生院不再受理。

5、既定的课程教学安排不包含考试部分。若需要考试,请提前一周联系学院研教办进行教室预借。

6重要:督导听课时间将依据提交备案的纸质版课程大纲。如课程进度安排有更新或调整,请于9月17日之前提交最新版课程大纲,以免造成教学事故。


上述事宜,特此提醒,请授课教师知悉、重视,协助学校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务办

2019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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