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开展第十一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的通知

日期:2026-1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学在交大”再上新台阶,选树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典型,发挥朋辈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现决定启动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第十一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 具备优秀学术素养与学术品质,在上海交通大学攻读学位期间取得较为突出的创新性学术成果。

3. 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学习成绩良好,已修课程及已完成的培养过程考核均通过。无学术不端行为、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本项荣誉的情况。

4. 已获得往届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及其提名奖的研究生,须凭新的代表性成果参评,已用于往届参评并获奖的科研成果不得再次使用。

5. 近三届(含本年)在研究生期间已获得学校“文治新人”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届“学术之星”评选。

 

二、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阶段

凡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报名,并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

1. 电子版材料提交:申请人请在10月24日12:00之前填写电子申请链接https://ssc.sjtu.edu.cn/f/eadc811e。

2. 纸质版材料提交:申请人请在10月26日12:00之前,提交本人签名、导师签字的纸质版《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评选申请表》及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评选通讯评审材料至学院新工程馆107办公室黄老师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注:请按时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申请人的参评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参评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申请人进入院内评审环节。

(三)院内评审

学院将于10月30日前组织开展院内答辩评审(5分钟PPT展示、3分钟专家提问),对申请人的学术成果及综合表现进行评议。具体院内评审事项另行通知。

(四)校级评审

学院根据院内评审结果,确定推荐参加校级“学术之星”评选的候选人。校级评选流程参照《第十一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通知》执行。

 

三、荣誉及奖励形式

1. 学院层面,将根据评审情况,授予获奖者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术之星”或“学术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并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 学院将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推荐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十一届“学术之星”评选的候选人,学校层面获奖者将被授予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或“学术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学校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第十一届“学术之星”获奖者(不含提名)的导师,奖励下一年度专项博士生招生指标1个(导师在下一年度需具有博士招生资格);若第十一届“学术之星”获奖者是Science、Nature、Cell顶刊的第一作者(含共一)或者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获得者,其导师不重复奖励博士生招生指标。

 

四、其他事项

在评选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惑,可在答疑平台留言或与以下人员联系:

学校答疑平台:https://www.kdocs.cn/l/cqIxYdtZGFX3

学院联系人:黄老师(021-34205862)

请有意申报第十一届“学术之星”的研究生扫码加入预选群,后续相关通知将在群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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