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7-16



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稳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1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之间毕业的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湖北籍学生,符合以下6个条件之一:

(一)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  残疾毕业生;

(三)  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  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五)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六)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国内升学、出国留学、待就业、暂不就业等情况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三、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贴在申请表背面;

3、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正面,贴在申请表正面(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复印件要能看清卡号,或卡号在复印件空白处另写并签字,请使用中国银行为在校生配发的银行卡,开户地必须在上海);

4、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款和第六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符合第二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符合第三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符合第四款和第五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4《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图文操作细则》操作,不符合要求的证明将无法申请)。

 

四、申请程序

1纸质申请材料,在2020年7月20日中午12:00前将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送交至机动学院F103。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邮箱sjtumecdc116@163.com

2、校就业中心组织22日初审,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名单将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材料由校就业中心统一上报给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附件1: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稳就业工作(沪人社规〔2020〕15号).docx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2020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2: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4: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图文操作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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