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交通大学“荣昶奖学金”实施方案及评审细则

日期:2026-10-29

【11月5日12:00更新】2026年“荣昶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公示

现公示2026年荣昶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公示期至11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发送邮件反馈至sjtumebks@163.com,匿名及逾期反馈不予回复。


(公示期满,已撤下)

 

以上为对应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最终获奖名单由学校和设奖方组织评审确定,在确定未获评前不得申请其他专项奖学金。


【11月2日14:00更新】2026年“荣昶奖学金”学院答辩入围名单公示

各位同学,经学生自主报名,学院评审小组依据综合测评成绩及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现将2026年“荣昶奖学金”学院答辩入围名单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


(公示期满,已撤下)


以上内容公示期至1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实名反馈至sjtumebks@163.com,匿名反馈将不予回复。


【10月29日更新】2026年上海交通大学“荣昶奖学金”实施方案及评审细则

一、 项目设立背景概述

为支持上海交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帮助学生成长为创新型领袖人才,上海荣昶公益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上海交通大学荣昶奖学金”(以下简称"本项目"),以表彰激励在科技创新和领导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二、 奖励范围和额度

本项目下设“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和“荣昶奖学金提名奖”。具体设置如下:

(一)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

1. 奖励对象: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中国籍学生。其中,新评仅面向博士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 奖励名额:每年新评15名;每年续评参评30名,实际获评20-25名,原则上宁缺毋滥。学院拟推荐6名同学。

3. 奖励金额:每名奖学金获奖学生每年奖励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自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者可至多连续两年续评。

(二)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

1. 奖励对象: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中国籍学生(大四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2. 奖励名额:每年新评15名;每年续评参评30名,实际获评20-25名,原则上宁缺毋滥。学院拟推荐4名同学。

3. 奖励金额:每名奖学金获奖学生每年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自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者可至多连续两次续评。

(三)荣昶奖学金提名奖

1. 奖励对象:申请上述两项奖学金并进入终审环节,但未最终获评的优秀学生。

2. 奖励名额:每年约30名。

3. 奖励金额:每名提名奖获奖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不可续评。

注:可根据终审实际评选情况调整上述奖学金奖励名额和金额。

三、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所有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端正,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秀;

3、热心公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4、身心健康、热心公益、乐于奉献;

(二)“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

面向博士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原则上要求学生评奖年度的学习成绩排名应为专业前50%,且无不及格记录。研究生须提供前一学历阶段或当前足以证明其学业优秀的材料。

申请新评的学生另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录用;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挑战杯或者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果获政府或其他官方组织授予国家、省部级奖励;

4、兴趣广泛,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或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表现出特别优秀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潜力。

申请续评的学生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被SCI、EI、ISTP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录用;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挑战杯或者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或金、银奖)及以上奖励,其中挑战杯获奖须为主要参与者且排名前三;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成果获政府或其他官方组织授予国家、省部级奖励;

4、参加国际或国内重要学术会议,以第一作者投稿并收录;

5、有其他突出成绩可以显示学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或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续评评分与优先考量项:“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续评申请者,应在评奖年度内参与与科技创新相关的公益性志愿服务。服务内容可包括技术咨询、项目辅导、科普宣传、竞赛服务等,服务组织单位包括学生创新中心、学生事务中心、教育发展基金会、荣昶公益基金会或其推荐的公益组织(如荣昶科普社团等)。其中,参加荣昶公益基金会或其推荐的公益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时长应不低于4小时。参与情况将作为续评评审中评价其社会责任感、团队协作与知识分享能力的重要参考。未参与志愿服务者,在同等条件下不予优先考虑。志愿服务时长及表现由实际服务组织单位出具正式证明材料。

注:具体以当年度续评实施方案为准。若不符合续评资格或因其他原因不参加本次续评,需提交取消续评说明。

(三)“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

面向全日制在读中国籍学生(大四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要求参评学生评奖年度的学习成绩排名为前30%,且无不及格记录。研究生须提供前一学历阶段或当前足以证明其学业优秀的材料。

申请新评的学生另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和社团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期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了学生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2、具有较强社会责任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支教活动等,成绩显著;

3、在创新创业等其他活动中表现优异,表现出特别出色的领导能力和潜力。

申请续评的学生另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和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了学生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2、具有较强社会责任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支教活动等,成绩显著;

3、在国际、国内重要组织中实习或挂职;

4、其他活动中表现优异,表现出特别出色的领导能力和潜力。

续评评分与优先考量项:“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续评申请者,应在评奖年度内参与契合领导力培养的公益性志愿服务。服务内容可包括公益项目策划、捐赠服务、校友联络协助等,服务组织单位包括学生创新中心、学生事务中心、教育发展基金会、荣昶公益基金会或其推荐的公益组织(如荣昶科普社团等)。其中,参加荣昶公益基金会或其推荐的公益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时长应不低于4小时。参与情况将作为续评评审中评价其公益精神、组织协调与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参考。未参与志愿服务者,在同等条件下不予优先考虑。志愿服务时长及表现由实际服务组织单位出具正式证明材料。

注:具体以当年度续评实施方案为准。若不符合续评资格或因其他原因不参加本次续评,需提交取消续评说明。

续评考核机制:奖学金续评不实行自动续评。续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复核和综合考核。未按要求参加考核、未完成规定培养或公益活动、提交材料不完整且逾期未补正,或综合表现未达到当年度续评要求的,不予续评。续评名额为计划数,具体获评人数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不作自动续评或等额确认。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当年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2、评奖年度内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

3、因出国、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离校的。

(五)负面清单及退出机制

申请人、续评申请人及获奖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的,视情节取消申请或续评资格、停止奖学金发放、取消获奖称号,并退出本项目配套培养活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2、存在学术不端、考试违纪、弄虚作假、严重失信等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3、在申请、续评或项目参与过程中伪造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资格或奖学金的;

4、存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或学生行为规范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经核查属实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续评考核,未履行项目约定的培养、公益服务等义务,经书面提醒仍未改正的;

6、其他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适宜继续获得资助或参与培养项目的情形。

发现相关线索后,由所在院系和学生事务中心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核查,并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报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对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方式获得奖学金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款项。涉及重大事项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及时向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上海荣昶公益基金会报告。

获奖学生在受助及培养期间发生可能触及负面清单的情况,应及时、如实向所在院系和学生事务中心报告;各院系应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动态核查,形成线索发现、事实核验、分类处置和结果反馈闭环。

四、 评定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链接https://ssc.sjtu.edu.cn/f/88a5d729  ,截止时间为11月1日晚23:59。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述链接的填写,即视为报名有效。该链接导出的内容将作为面试材料直接提供给评委,请务必认真填写。

(二)院系评审

学院首先对申请人的奖学金申请资格进行初步审核。若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数超过学院推荐名额:

“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在满足上述评审条件的前提下研究生按照当年度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超过学院推荐名额2倍的比例确定入围答辩名单;

“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学院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函评,按照不超过推荐名额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答辩名单,组织差额面试答辩,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面试时间暂定于11月4日。面试形式暂定为分组群面,每位候选人答辩时间共计150秒,需要完成自我优势与特点介绍+回答公布的题目(现场公布)两项内容(时间分配自行把握);请每位同学准备一页PPT,使用PPT格式,比例为横版16:9,不含动画。请自行设计,应包含个人生活照、姓名、学院、专业、年级等基本信息,以及一句话对自己的描述。如有特殊字体请嵌入或转换为图片格式,请注意背景海报的美观性和展示性。提交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建议提前准备;答辩现场建议着正装。

(三)纸质材料提交

公示无异议后,院系拟推荐的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准备下方纸质材料:

(1)荣昶奖学金申请表:根据自己申报类别提交“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或“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申请表”(相关模板参见上方ssc链接附件)。

(2)各类证明材料:相应的科研成绩成果清单、各类获奖证明和学生工作证明等材料(特别是符合奖学金准入条件的证明材料),凡链接和申请表中提及的奖项、工作经历,均需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请于11月6日下午17:00前交至机动学院新工程馆102(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请注意,新评与续评的材料提交要求相同。

(四)校级评审

学校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复核评审,并公布终评面试名单;评审委员会与基金会对上一阶段确定的人选进行终评面试,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五、 其他要求

1. 根据协议约定,荣昶奖学金不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不含校优ABC奖学金、另有规定可兼得的奖学金除外),且在确定未获评前,不得同时申报其他不可兼得的奖学金。

2. 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3. 新评与续评提交的材料相同,请有续评资格学生确认是否续评,不符合条件取消续评或放弃续评请出具情况说明(见下方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jtumebks@163.com,纸质版于11月6日前的工作时间交至机动学院新工程馆102。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sjtumebks@163.com。


附件1-1:2026年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1-2:2026年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申请表.docx

取消续评说明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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