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秋季本科生奖学金信息发布平台

日期:2026-09-17

【9月28日12:00更新】202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院系推荐名单公示

经学生自主报名,学院评审小组依据综合测评成绩及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现将202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院系推荐名单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

(公示期满,已撤下)

公示期至9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发送邮件反馈至sjtumebks@163.com,匿名及逾期反馈不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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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12:00更新】202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通知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现将202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奖励金额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年度面向本科生共2名推荐名额(含港澳台1人)。其中,宝钢优秀学生奖1名,面向本科2023级学生; 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1名,面向本科2023级、2024级学生。

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经学校评审,将从全校10名同学中推荐1人参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通过宝钢教育基金会评审后,奖励金额提高至2万元。

二、评审条件

2026年,我院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条件为: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5、原则上要求推荐者前三年未曾获得过宝钢优秀学生奖。

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台湾地区、港澳地区)的条件为: 

1、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五种能力”; 4、原则上要求推荐者前三年未曾获得过宝钢优秀学生奖。

申请人还需满足学生手册中规定的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三、申请和评审流程

1、意向申请学生在以下链接中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4日17:00。

https://ssc.sjtu.edu.cn/f/9dc97f5e

2、学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对满足相应奖项评审条件的学生,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同年级内申请同一奖项且满足评审条件的多名学生,综合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3、学院评审小组将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及申报材料综合确定推荐名单。

4、获推荐学生通过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填写申请,具体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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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10:00更新】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通知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读本科生,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现将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25-2026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方法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申请的学生必须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且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列入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只能获得其一)。本年度,我院共有79个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名额,该奖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原则上学业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不低于60%。

 

二、评审过程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评选程序为:

1、意向参评学生填写链接https://ssc.sjtu.edu.cn/f/d4dcd107 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4日23:59。

填写链接时,需要根据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填写申请表,模板及样表如下: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pdf

电子版需在链接中提交,纸质版提交地点及时间后续另行通知。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即视为确定参评意向,除最终确定未能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主动声明放弃外,不得参评其他不可兼得的奖学金。

3、学院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申请人数超过推荐名额数,将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学积分成绩和申请人综合素质等依据进行筛选,确定人选后将于学院进行线下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候选人材料到学校。

4、学生处汇总、审核后,提交材料至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经校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央主管部门批复。

5、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会同财务处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

 

如有疑问,可实名发送邮件至sjtumebks@163.com,匿名邮件不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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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秋季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基本规则】

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规定,现对2026年度秋季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基本规则进行说明。

一、评审范围

2026年度本科生秋季奖学金面向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在读,且具备奖学金评选基本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学生,所有类别的奖学金仍在原学院参评。具体专项奖学金的准入条件,根据不同奖学金要求另行规定。


二、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

参评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

5、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及课外文体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热心集体工作。


三、不可参评奖学金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参评学年内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指所有修读的课程);

2、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

3、参评学年受到院级或校级各类纪律处分,或因各种违规行为受到通报批评;

4、参评学年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5、无特殊情况,一学期选修课程少于15学分者(本条仅适用于本科生前三学年);

6、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

7、其他应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况。

超出规定学制基本修业年限(因转专业、创业休学、参军入伍原因导致学习年限延长的除外)或参评学年内休学或保留学籍未在校学习(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除外)的学生原则上不具备当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其他参评限制

同一年度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另有规定的除外)等各项奖学金均不可兼得。部分奖学金需要差额评审,对于已申请差额奖学金的学生,确定未获评前不得申请其他专项奖学金(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另有说明外,涉及成绩排名限制的奖学金申报准入条件,以上一学年总学积分专业排名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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