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学年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9-16

为弘扬红十字精神、体现红十字宗旨,上海市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基金中设立了青少年助医专项,向遭遇重大疾病的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提供人道关怀。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助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受助对象必须具备上海学籍,为在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遭遇重大疾病且自愿接受本项目救助(精神类疾病也可申请)。

二、助医名额和标准

由多方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并按照疾病程度和困难状况排序,根据“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专项资金募集总量分配名额,并分别确定5000元/人、3500元/人和2000元/人的三类标准。

三、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

1、2021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附件1),文件命名为“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学号+姓名”。

2、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文件命名为“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学号+姓名”。

(二)纸质版材料

1、2021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需一式两份

申报表中“院系对该生的困难情况说明”一栏由学生的思政老师填写并签名确认

2、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申请助医对象提供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相关检查报告、费用账单等复印件。

本科生电子版材料提交至sjtumebks@163.com,研究生电子版材料提交至meyjsjxj@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红十字会助医项目申请】学号+姓名”,纸质版材料交至机动学院A106办公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均为9月21日下午17:00。

四、注意事项

1、上海市红十字会将于10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助医申请的评审,确定助医对象,并将意见反馈各高校红十字会;

2、受助对象必须符合本通知“受助对象和条件”规定,且本人病情已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已产生相关治疗费用;

3、受助对象须从未享受过“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的救助。


附件.

附件1:2021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



Copyright ©2019.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