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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2021年博士生导师考核与动态选聘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

各位老师:

 

2021年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已经启动。根据研究生院2020年3号文《研究生院关于开展导师考核与动态调整的通知》及学院2019年8号文《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教师申请招收博士生的规定》,今年学院将继续对导师进行动态考核。

 

具体如下:

 

一、满足以下几种情况的教师,无需个人申请,可直接获得2021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1、对已具有2020年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且满足: 

(1)年龄要求:至2020年8月31日,正高级职称教师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副高级及中级职称教师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我校讲席教授、特聘教授应在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年龄应在75周岁以下;

(2)在学院最近一次的教师综合考评中获得C及以上(正高)或B及以上(副高和中级)等级;

(3)指导在校全日制博士生数未达上限;

(4)不存在以下负面清单情况:

教师本人或其指导的学生存在经学校或学院调查认定的学术诚信和不端行为;

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研究生培养中累计有5次及以上负面清单(参见院字[2018]8号文件);

不支付或不按时支付博士生培养费用;

违反校纪校规或存在学院认定的其他负面清单。

 

2、对不具有2020年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但满足:

(1)年龄要求:至2020年8月31日,正高级职称教师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副高级及中级职称教师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我校讲席教授、特聘教授应在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年龄应在75周岁以下;

(2)在学院最近一次的教师综合考评中获得C及以上(正高)或B及以上(副高和中级)等级;

(3)指导在校全日制博士生数未达上限;

(4)不存在以下负面清单情况:

教师本人或其指导的学生存在经学校或学院调查认定的学术诚信和不端行为;

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研究生培养中累计有5次及以上负面清单(参见院字[2018]8号文件);

不支付或不按时支付博士生培养费用;

违反校纪校规或存在学院认定的其他负面清单。

 

3、近3年新进校但尚未招生的教师。

 

二、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教师(包括2020年博导和非2020年博导),需自行申请,经各级学位委员会评审后方可获得2021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1、如在学院最近一次的年薪调整评定中获得E及以上等级(年龄符合要求、指导学生人数不超标),且同时满足:

(1)近两年至少发表SCI期刊论文4篇(不推荐期刊不计入)、或A/B档(2012版)期刊论文2篇。对于正高职称,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须是教师本人或者教师的学生;对于其他人员,要求为第一作者SCI论文或通讯作者的A/B档论文;

(2)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截至上一年度12月底),新增(含当年开题项目)或在研主持国家、部级项目(合同经费30万元及以上)一项,且年均主持项目扣管经费50万元及以上;或者年均主持项目扣管经费250万元及以上(科研型)或200万元及以上(教学科研型)。

 

2、中级职称教师申请招收第二名全日制博士生应具有充足的人才培养费,并对标以上论文和项目要求提交个人申请。

 

三、申请办法及审批流程。

请需要自行申请的老师登录【学院事务管理系统】-【博导遴选】-【资格申请】,在线提交个人申请。经科研办、研教办审核通过后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申请途径:学院事务管理系统(sa.sjtu.edu.cn)

个人提交申请时间:2020年5月27日(周三)至6月3日(周三)

 

请相互转告!

 


附件1:《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教师申请招收博士生的规定》(2019年8号文)

附件2:《研究生院关于开展导师考核与动态调整的通知》(2020年3号文)                                          


机动学院研究生教务办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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