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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荣誉学位计划” 评选条例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07

为进一步推进“学在交大、学在机动”,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拟面向2018届本科毕业生实行“荣誉学位计划”,评选一批专业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生,授予“荣誉学位毕业生”称号。为规范评选工作,鼓励同学积极申报,特公示此评选条例。

 

一、实施办法

1.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荣誉学位计划”(以下简称“荣誉学位计划”),评选对象为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定向、委培、联合培养项目学生),涵盖学院各本科专业,最终获评名额不超过年级学生总人数的10%

2.荣誉学位评选工作由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思政办、教务办负责管理和组织,获评学生名单由“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荣誉学位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确定。

3.获评荣誉学位的毕业生,将获得学院颁发的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荣誉学位毕业生证书及奖牌。

 

二、申请条件

1.参考各专业的培养过程、平均学积分,申请者“荣誉课程评分”(参见评审细则)专业排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钱学森班(分机械、能动),专业排名前30%

       机械动力试点班(分机械、能动),专业排名前15%

       机械动力类(分机械、能动),工业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排名前12%

2.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诚信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本科期间核心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4.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积极参加科研科创活动。

 

三、 评审细则

“荣誉学位”评委会综合考察学生个人专业排名、荣誉课程修读情况、科研科创情况。具体流程如下:

1.学院本科教务办提供2018届本科毕业生成绩单、核心课程专业排名(教务办核准),评委会根据如下规则核算“荣誉学位”得分,于613日前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

“荣誉学位”得分=核心课程学积分+荣誉课程加权平均分

荣誉课程为学院本科生教学网中2014级各专业培养计划中前七学期专业课程,不含实习、实践类课程、机械动力综合实验、新能源综合实验、核工程课程设计、核科学与核技术实验、工业工程综合实验。详见附件1

2.申请者在619日前提交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荣誉学位申请表(附件2),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评委会审核申请者相关科研科创经历及成果,评定申请者科研科创能力等级(A/B/C/D)。

4.评委会参考专业人数和学业情况,根据荣誉学位得分排序,参考科研科创能力评定,按比例择优确定候选人,并择期公示。

5.候选人如本科毕业设计成绩未达到B及以上(75分及以上),将取消候选资格,不再递补。毕业设计达标候选人获评“荣誉学位毕业生称号。获得荣誉学位的同学将在毕业典礼上由学院颁发荣誉学位毕业生证书及奖牌。

6.“荣誉学位计划”解释权归评委会所有。

 

四、其他

2018年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荣誉学位评选委员会名单

顾  问:陈关龙

主  任:来新民

副主任:王丽伟 顾希垚

委  员:杜朝辉、彭志科、熊振华、姚振强、吕兴才、张文明、王彤、黄宏成、易培云、胡永祥、李玉阳、张执南

工作组:吴艳琼 林秀娟 邓明茜

学生科研科创经历及成果项目认定范围

认定项目类型

具体项目

参与科创竞赛

获奖

国际级、国家级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奖项

省(市)级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奖项

撰写科研论文

专利

SCI、EI、核心期刊、一般期刊、会议论文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参加科研科创

活动

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PRP、科研实习、暑期研修、科研项目

 

本评选条例即日起公示至6月11日(星期一),如对评审方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刘张鹏 18818213339 tents@sjtu.edu.cn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荣誉学位评选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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