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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评选2020年“教书育人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2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深入推进“学在交大”,增强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全校形成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依据《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试行)》,现启动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教书育人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教书育人奖”作为人才培养的校级最高荣誉,重点表彰在学校“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推动学生“教育增值”上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突显人才培养是根本任务、教书育人是教师第一使命职责、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价值导向。

“教书育人奖”的评选要将思想引领和师德师风评价放在首位,突出教师的实际贡献和水平,激励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交大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范围应结构合理,涵盖奋斗在学校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各类在职教师群体,包括潜心教学的一线教师、甘当人梯的研究生导师、敬业奉献的思政教师、悉心指导学生科创及社团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在立德树人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党支部书记、班主任,在今年的线上教学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教师等(原则上近三年内都应完成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

评选对象原则上均须在学校工作至少三年以上,申报一等奖及以上须在校工作至少十年以上,并在以下方面起到表率和引领作用:

(一)坚定理想信念,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具有令学生敬仰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具有渴望学生超越自己的宽广胸怀。

(二)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学生指导辅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人才培养第一线,具有扎实学识、懂得教育教学规律、善于创新培养模式,积极启发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浓厚的学术志趣,在提升“教育增值”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为学校培养一流人才做出重要贡献。

(三)集体奖申报团队在教书育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在落实立德树人、深化人才培养改革创新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主要贡献产生重要积极影响,得到同行普遍认可,如主要成果入选国家或上海市教学成果奖等。

 

三、奖励名额、等第及奖励办法

“教书育人奖”分为集体奖和个人奖。学校对获得“教书育人奖”的团体和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集体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个人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

“教书育人奖”集体奖分为“学院改革类”与“教学团队改革类”,评选和表彰特等奖不超过1项,一等奖不超过3项,二等奖不超过5项。

“教书育人奖”个人奖,评选和表彰特等奖和一等奖总数不超过10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2项),二等奖不超过20项,三等奖不超过30项,提名奖不超过40项。

各院(系)推荐“教书育人奖”集体奖项数视本院(系)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一项;推荐“教书育人奖”个人奖名额参考学院承担人才培养任务、教师体量、学生规模、开设课程门数及学时数,并综合考虑学院之间、学科之间的平衡。

此外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加强支持教师参加上海市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实施办法》,获全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者可直接入围 “教书育人奖”一等奖候选名单,获二等奖者可直接入围 “教书育人奖”二等奖候选名单。获市级竞赛特等奖者可直接入围 “教书育人奖”二等奖候选名单,获一等奖者可直接入围“教书育人奖”三等奖候选名单。其他获奖人员入围“教书育人奖”提名奖。以上入围者均不占学院申报名额,但须经学院公示。

原则上,“教书育人奖”集体奖的负责人当年不能同时申报个人奖。“教书育人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团队或个人获奖者,三年内不再受理同类申报。校领导及院系、直属单位、机关部处的党政正职均不得参与个人奖评选,可作为集体奖项目负责人,但不领取奖金。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教书育人奖”评选工作坚持“院为实体”,各院(系)根据评选通知的文件精神,深入总结本单位育人经验、充分挖掘先进育人典型,认真组织推荐和评选活动。推荐单位要重点围绕每位被推荐人(集体)过去三年中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方面的突出贡献,以第三人称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事迹材料。对于曾经获过“教书育人奖”三等奖及以上再次申报的教师,推荐单位撰写的事迹材料须从上一次申报获奖之后的时间算起。经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与推荐材料一起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形成推荐名单,正式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申报名额超过1人的单位,须对推荐名单进行认真排序,作为授奖等第的重要参考。

(二)在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上海交通大学“教书育人奖”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秘书处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评审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其中个人奖一等奖候选人及集体奖候选团队,需推荐单位现场答辩。会评产生拟推荐获奖人选名单,报送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作为获奖的正式名单公布。获奖人员有义务配合后续宣传工作。

 

五、颁奖仪式及奖励应用

学校将在教师节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对获奖教师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教书育人奖”的奖励结果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六、时间节点

各二级单位于5月15日前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提交推荐人选汇总表和推荐材料,学校将在6月30日前组织并完成校级评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菡、叶锦楣

电话:34208603

Email:dwjgb@sjtu.edu.cn

地址:闵行新行政楼B410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交通大学“教书育人奖”个人奖推荐表

2上海交通大学“教书育人奖”集体奖推荐表

3“教书育人奖”个人奖推荐汇总表

4“教书育人奖”集体奖推荐汇总表

5教学情况统计表

6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加强支持教师参加上海市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实施办法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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